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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這兩天在網路上引發激烈論戰的一篇文章,心情異常的沉重,連結如下

要保護我們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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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這兩天在網路上引發激烈論戰的一篇文章,心情異常的沉重,連結如下

要保護我們毛小孩,就開放吃狗肉吧!
http://opinion.udn.com/opinion/story/6068/1290275

文章主要在論述毛小孩們跟一般的動物其實沒有差別,所以開放合法屠宰反而可以讓你們家的毛小孩更安全巴拉巴拉巴拉

沉重的原因是因為文章敘述的清晰,邏輯上也看似沒有瑕疵,短短2天就有1.2萬個讚,但我無論如何都無法認同這樣的觀點,甚至認真地考慮起成為一個素食者(對其他動物一視同仁)的可能,就在我身陷言行標準一致的兩難時,一個念頭讓我豁然開朗了!

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,在其他動物與寵物間,我的確有兩套不一樣的道德標準,一種叫做(食物),另一種則叫做(家人),跟我抱持著同樣想法的人應該很多,在台灣,我們甚至有動保法為依據,指出寵物的生存權力凌駕於其他動物之上,不得隨意殺害,這裡的確存在著矛盾,然而,這不正是我們之所以為人的原因嗎?因為愛屋及烏或個人偏好產生的同理心,為何不能當作道德的依循標準?特別是當這樣的標準已經成為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共識時,在我們的生活中,這種不公平處處可見,如果有機會可以跟一個人共進晚餐,你會選擇人見人愛的志玲姐姐,還是名不見經傳的寵物營養師呢?

2014年5月21日,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,我有一位親人每天都得搭乘同路線的捷運上下班,心裡七上八下了好一會兒,直到確定他是平安後還無法平靜,判鄭傑死刑或許無法防止類似的事件發生,但是說的直白點,要承認鄭傑跟我們一樣是人,應該有絕對的生存權力,就跟我必須承認毛小孩也可以是提供蛋白質的牲畜一樣困難,無關理性,這純粹是情感使然,
如果有一天鄭傑不幸被保釋了,或是可以合法宰殺毛小孩,我覺得自己在身心上都會承受巨大的壓力,甚至有憂鬱症發生的可能,因為即使法律並不一定有道理,仍是我們微弱的,且唯一的保障

無意加入網上的筆戰,畢竟我書肯定念的沒有某某哲學博士多,但我認為這篇讓我心情沉重的文章純粹是刻意為挑起對立而著,即使認真就輸了,我還是得抒發一下自己的感想(同樣無關理性,而是情感)公共事務考量的不應該只是合不合理,更應該感同身受,打打嘴砲或許看起來無傷大雅,但對那些把毛小孩當作家人的人來說,傷害已經發生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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萊恩曾在食品及醫療業界工作多年,把關人類食品的安全已成為習慣,近年致力於安全寵食的推廣,希望能透過此社團幫大家分析解決各種營養問題!
提供免費寵物營養諮詢,鮮食製作討論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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